为了全面落实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维护学院稳定,预防各类治安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5月7日,学院与各系(处)签订了2013年稳定安全工作责任书。
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由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党委书记朱恪孝、院长郭线庐为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中涉及稳定安全内容的承担相关责任,学院成立“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总支(直属支部)、系处级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二级“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总支(直属支部)书记、系处行政领导为本单位稳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部门签署《2013年西安美术学院稳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后,将按照责任书中对于稳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具体阐述,预防各类治安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完成安全事故控制目标,确保本单位正常的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
(党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