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工作办法
根据我院与柯罗默基金会签订《协议书》,本着公开、透明和择优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常任委员会
主 席: 克罗默伯爵
副主席: 王胜利教授
委 员: 克罗默伯爵夫人、吴树农先生
2、评审委员会
主 席: 克罗默伯爵
副主席: 王胜利教授
委 员: 贺丹教授、戴士和教授、克罗默伯爵夫人、凯伦·史密斯夫人
3、办公室
负责人:李云集、杨志
成 员:王陆健、张素苓、陈天祺、赵莉、万晶晶、张宏杰、秦瑜
二、初选资格
柯罗默伯爵奖学金:
1、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二、三、四年级及研究生中产生。
2、各系品学兼优、专业突出的学生,并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自愿报名,名额不限。
三、初选程序及要求
1、初选方式以学生直接投递作品到各系,由各系将参评资料汇总到组委会办公室,参评作品分为绘画类作品和综合艺术类作品,凡美院在校学生(包括硕、博研究生和各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纸本和电子版各一份,具体要求请按照文件执行。
2、初选作品的要求为3件纯艺术作品及200字以内的作品创作说明或个人艺术创作体会。
3、柯罗默伯爵奖学金设置;
设特等奖1项,奖金1万元;
优秀奖10项,奖学金人民币5000/人;
设入选奖15名,奖学金人民币1000/人,颁发荣誉证书;
4、参评学生可提交自己认为最好的系列作品,提交的这些作品必须是原创的,鼓励学生提供能反映作者的艺术学习、创作状态的视觉材料(创作构思,课堂或课外作业)。
四、柯罗默伯爵奖学金评委会委员对参评者进行资格审查及初评,每位专家提名3030人直接参加复评,复评以原作展览方式评选。
五、上报材料:
申请柯罗默伯爵奖学金学生须交申请表(含电子文本),由各系集中统一上报。
1、各系按时完成上报工作,过时视为自动弃权。
2、复评作品含3件原件和电子文本,初评暂不提供原作。
上交资料要求:纸本材料一份;电子版以系为单位统一刻盘(文件名格式:序号+系别+姓名)
3、申请表格见通知附件
4、初评资料上报时间:2012年5月22日-2011年5月25日。
5、上报地点:教务处评估办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229714
6、评奖时间:拟定于2012年6月初公布初评结果
拟定于2012年6月下旬进行复评
柯罗默伯爵奖学金办公室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2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