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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美要闻

关于开展评选学科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2 14:44

2011-11-22 14:52  

 

各有关单位:

    为了表彰近年在我院学科建设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科建设工作健康、协调和持续发展,学院决定开展学科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先进集体为在学科建设方面成绩突出的系、研究所及有关管理部门,共5个。

2、先进个人为在学科建设中科研创作、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的教师及学科建设管理工作成绩突出者,共12名。

二、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学科建设工作组织严密,整体团队政治素质较高,学科队伍结构合理,科研成绩显著,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健全。

2、先进个人:政治觉悟较高,科研工作成绩显著(科研项目、学术专著、论文、创作等)或学科建设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1、各单位同时可在全院范围推荐8个学科建设先进集体(见附件1《西安美术学院学科建设先进集体推荐书》),10个学科建设先进个人(见附件2《西安美术学院学科建设先进个人推荐书》)。

2、本单位申报先进集体和本单位人员被推荐为先进个人,需填写(附件3《西安美术学院学科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4《西安美术学院学科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并在11月29日前交研究生处。

3、学科建设先进集体、个人在各单位按照要求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由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汇总并上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学科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将在全院学科建设大会上进行表彰。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1年11月21日

 

 

附件【1西安美术学院学科建设先进集体推荐书.doc附件【2西安美术学院学科建设先进个人推荐书.doc附件【3西安美术学院学科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doc附件【4西安美术学院学科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