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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美要闻

我院召开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学习会

发布日期:2013-06-25 15:20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5月9日上午,我院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党总支书记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陕西省委制定的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组织工作条例》),讨论《西安美术学院系级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党委书记朱恪孝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委副书记王晓、院党委纪委书记孙黎明出席会议。党办、组织部、学生处负责人以及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直属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

    会议对新修订的《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对新修订的内容重点进行了对比解读。会议认为,新条例体现了党对高校的新要求,是指导学院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工作的重要文件,必将对推动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各党组织紧密结合党建年的各项任务,迅速在各党组织、党员干部、党员中掀起学习贯彻新条例的热潮。

    会议对《西安美术学院系级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和建议。

    朱书记在总结讲话中对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组织工作条例》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把《国家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和学院“双代会”精神传达到全体教职工,结合学院实际,深刻理解如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抢抓机遇,抓好全面落实。落实好各项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树立用制度规范工作的思想,把新修订的《组织工作条例》传达到全体教职工,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组织工作条例》与正在修订的《西安美术学院系级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结合起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要不断把创先争优活动推向深入,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党员要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表率作用,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学院的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发展。四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要对学生党员进行正确引导,切实解决好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不断加强青年教师的思想建设,培养优良的师德师风,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组织工作条例》为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学院党的建设工作,推进我院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五是要注重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的结构,通过国内外考察学习、培训等形式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

                                                               (党委宣传部 景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