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1、学位申请时间:3月22日—26日
(1)申请人须提交:
①经导师签字的论文呈交单; ②专业课成绩单;
③经导师审阅通过的毕业论文两份(封面制作由蓝天复印部完成)和毕业论文电子版文件(刻盘); ④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1):《西安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呈交单》
注:毕业论文不得署本人、导师姓名、文中不得提到导师姓名。
(2)研究生部依据《西安美术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西安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对学位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通过者于4月1日—5日到研究生部学位申请办公室(综合楼404室)领取学位申请书、决议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毕业论文隐名评审、毕业创作初评时间:3月30日—4月20日
(1)研究生部对毕业论文进行双向隐名评审。评审要求见《西安美术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第八章之规定。 论文评审通过者应依据评审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完善。
(2)各研究生教学单位,组织本学科内专家(不得少于三人)对研究生毕业创作进行评审,严格把关确保作品质量,并如实填写《西安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创作评审意见书》,4月20日前交研究生部。
附件(2):《西安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创作评审意见书》
3、答辩、展览准备4月16日-4月30日
(1)申请人通过以上程序者,进入论文答辩和毕业展览程序,“学位论文”、“答辩评委聘书”答辩一周前送交答辩评委。
(2)4月20日前,毕业研究生将学位申请书、决议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等资料交回学位申请办公室。
4、论文答辩、毕业展览安排及时间:5月5日-19日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由研究生部组织,拟定于5月24日—28日进行(5天,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2)硕士研究生毕业创作展览由研究生部组织;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由各系在5月10日—5月21日安排进行。
(3)设计艺术学(设计、环艺、工艺、服装)第一批布展时间为:5月8日—9日,5月10日—14日展览;美术学(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美教、史论)第二批布展时间为:5月15日—16日,5月17日—21日展览(毕业展览招贴、展览前言、个人小前言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制做)。
5、关于论文答辩工作的具体要求:
请各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落实具体负责该项工作人员,并在4月10前报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将集中就答辩工作进行培训。
(2)经费由研究生部统一按每位研究生1400元标准下发各系,各系按照使用细则进行使用,不得超标准,答辩结束后按照实用实报的原则,以正式票据报研究生部。
(3)组织安排布置答辩会场(条幅、设备等)。
(4)安排答辩场次、时间,每上午或下午安排答辩不得超过两人次(特殊情况安排3人次,须延时保证答辩质量)具体安排时间表在4月20日前报研究生部。
(5)答辩程序按照研究生部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6、研究生各教学单位、导师应做好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学术水平的评价,学习情况总结等工作。
7、答辩评委组成:
硕士答辩评委均由5人组成,校内3名,外聘2名。博士(待定)
评委由各研究生教学单位推荐,报研究生部决定。 外聘专家需提供个人背景资料,导师本人列席但不作为答辩评委。
评委要求:
(1)外聘评委具有高级职称并与毕业生专业对口。
(2)外聘评委尽可能在本市内聘请,本市内无法聘请者,报研究生部酌情从外地聘请。
(3)校内评委应在校内专业相关的硕士生导师中聘请。
附件(3):《西安美术学院学位论文答辩评委推荐表》
8、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时间:
(1)5月19日前毕业创作评审
(2)6月20日左右综合评审
二、毕业展览要求:
1、每位同学的展线10米,(美术理论专业的学生展线3—5米展览研究成果、发表论文等内容)。
2、个人小前言内容要求:尺寸:8开、内容:个人照片(严肃、非生活化)、导师姓名、研究方向、个人简介、论文题目及概要,(研究生部统一制作)。
3、4月25前完成毕业展览招贴设计、个人小前言设计( 设计系同学完成);毕业展览前言(史论系同学完成)。
三、学位申请后期需要上交的资料:(要求必须在6月1日前完成)
1、完整的毕业生档案资料;
2、依据答辩评委意见修改后最终完成的学位论文5份,论文电子文件一份(刻光盘);
3、科研成果册。
四、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答辩程序:
(1)学习成绩一门不及格; (2)学习成绩两门在75分以下;
(3)论文未通过隐名评审; (4)毕业创作评审未通过者;
(5)学费未交清者; (6)政审不合格者;
(7)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五、其它注意事项及要求:
1、全体2010届毕业生留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
2、学位申请办公室地址:综合楼404教室,电话:88269709
研究生部办公室电话:88278054
研究生部
2010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