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记、院长信箱

  • 融媒体系统

  • OA系统

  • 全媒体系统

  • 校园服务

  • 西美AI

  • 微博

  • 微信

  • 抖音

  • 举报邮箱

版权声明:西安美术学院版权所有 / 陕ICP备05010976号-1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100号 西安美术学院 / 邮编:710065 / 电话:029-88216989

西美要闻

我院两项申报在2009年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审中获批准

发布日期:2013-06-20 10:41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陕教高〔2009〕34号)要求,省教育厅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09年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审工作。经专家组评议,省教育厅审核,最终确定全省共55个项目为2009年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我院《西安美术学院油画工作室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西安美术学院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成功。至此我院共有两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07年版画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09年工艺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两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审和建设工作是《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希望获批准单位进一步加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在全省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学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各批准单位请及时将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建设情况反馈给我院教务处教学科。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省教育厅将在适当的时间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教务处

2010年1月5日

http://jiaowu.xafa.edu.cn/content.jsp?pagetype=TPP_CONTENT&wbnewsid=11584&tre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