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共建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部署,引领和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林业生态共建,为建设生态良好国家做出积极贡献,中国美术家协会、国家林业局共同举办“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美术作品展”。 现将“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美术作品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 办:中国美术家协会 国家林业局 承 办:西安美术学院 二、展览组织委员会 主 任:吴长江 副 主 任:曹清尧 杨晓阳 张旭光 陈德源 委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马书林 广 军 王 满 王欲飞 代大权 卢禹舜
田黎明 石 村 叶 智 叶瀚祥 孙为民 张友捷
李 敏 李 翔 杨家永 苏新平 陈 坚 胡 伟
赵伟茂 骆根兴 唐勇力 郭北平 郭怡孮 郭线庐
黄铁山 雎公炜 谭 平 秘 书 长:杨家永 叶 智 王欲飞 副秘书长:石 村 刘晓玲 展览办公室主任:乔宜男 霍 云 胡 颖 三、展览评审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时间:2009年5月 展出地点:北京(具体场馆待定) 五、主 办 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六、征稿办法:全国范围(含港、澳、台地区)。 题材要求:作品内容要求反映绿化祖国,再造秀美山川,保护动、植物及生态资源,歌颂在林业系统一线工作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劳动者,以及描绘祖国大好河山的作品。 作品要求: 1. “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美术作品展”作品规格 a.国画:不超过180×180cm,横竖不限,竖幅为宜。 b.油画:不超过150×150cm,横竖不限 c.版画:不小于 45× 45cm,横竖不限 d.水彩:不超过150×150cm,横竖不限 e.招贴:设计作品由组委会统一制作。(组织机构如使用于公共事业等相关活动不再付费。) 2.初评: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提供作品照片1张(不小于7寸,参评照片不退),拒收原作。保留一份送件登记表复印件,以备复评送件所用。 3. 参加招贴设计的作者先将参评作品打印成A4及A3幅面300dpiTIFF格式的光盘以挂号形式寄至本次大展组委会。 4. 初评费50元(请通过邮局汇款)。 5.请将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后,分别贴在初评照片背面。 6.复评:初评入围作者由大展组委会直接通知本人,将原件寄至本次大展组委会参加复评。招贴设计作者入围作品由组委会统一制作参加复评(初评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7.复评费:中国画、油画,150元。版画、水彩画、招贴,100元。 8.未按要求送件贻误参评,责任自负。 七、展览作品: 1.“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美术作品展”展览作品360件,其中优秀作品70件,入选作品290件。 2.由中国美术家协会颁发证书,获优秀、入选作品组委会发给稿酬后不退,由组委会收藏。 八.稿 酬:“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美术作品展” 优秀作品:①国画15000元/件;②油画15000元/件;③版画5000元/件;④水彩6000元/件;⑤招贴4000元/件。(稿费均为税后净值)。 入选作品:①国画4000元/件;②油画4000元/件;③版画2000元/件;④水彩2000元/件;⑤招贴1500元/件。(稿费均为税后净值)。 九、入会资格:“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美术作品展”的优秀作品获得者在申请加入中国美协时具备参加一次全国性大展的资格。 十、画册出版:“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美术作品展”作品全部收入《“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美术作品展”作品集》,参展作者每人获赠一册。 十一、退 件:复评未入选作品退还作者。 十二、初评征稿时间:2009年1月28日起—2009年2月29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收件地址: 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西安美术学院科研处 邮 编: 710065 联系电话: 029-88222184 88269709 联 系 人: 张 浩 卢 川 参评费汇款地址同收件地址。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美术作品展”组织委员会 200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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