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西安美术学院
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
《新居室》杂志社
《新装饰?新材料》杂志社
协办单位: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设计技术委员会
西安美术学院建筑环境艺术系
中海发展(西安)有限公司
鼎成艺菲(西安)广告机构
二、 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主题为"创造人类和谐居住环境",充分体现艺术融入生活创意理念,弘扬21世纪中国房地产建筑文化新概念。
三、 参赛条件:
全国范围内,凡从事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人员和相关专业的大专院校在校师生,均可参加。
四、 参赛作品要求:
1. 本次大赛将以城市居住基本户型为设计思路,风格可多样化、户型理想化、设计多元化、环境人性化,设计形式手法不限,作品质量水准要高,在创意和表现上富有创造性和表现力度。
2. [西安?中海华庭]户型为本次大赛指定设计蓝本,详情请查阅大赛网址。
3. 每件作品应分别完成:
? 户型室内总平面图(A3打印稿);
? 户型室内天花平面图(A 3打印稿);
? 起居室等空间透视效果图(A3打印稿);
? 有创意立面及有创意节点大样图(A3打印稿);
? 参赛作品设计说明(A4打印稿);
? 将以上五项合并成900mmX1200mm创意展板一幅(电子文件);
? 参赛作品附光盘一张(包含以上六项内容),TIF格式,位图文件分辨率不小于300dpi,矢量文件中文字必须转换成曲线;
? 在所有打印稿背面注明作者姓名。
4. 选手参赛的作品必须是由本人创作且未发表过和未实现的作品。
五、 奖励办法:
1. 本次大赛设立特等奖(1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入围奖若干。
2. 获得"特等奖"的选手可获得组委会颁发的省级获奖证书、奖杯及奖金8000元。
3. "一等奖"的获奖选手可获得组委会颁发的省级获奖证书、奖杯及奖金3000元。
4. "二等奖"的获奖选手可获得组委会颁发的省级获奖证书、奖杯及奖金1000元。
5. "三等奖"的获奖选手可获得组委会颁发的省级获奖证书、奖杯及奖金500元。
6. 入围奖的获奖选手可获得组委会颁发的省级获奖证书。
7. 所有获奖者在[西安?中海华庭]购房均可享受房款总价基础上3800元的优惠,中海发展(西安)有限公司拥有该优惠的最终解释权。
六、 联系方式:
1. 邮寄地址: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 西安美术学院建筑环境艺术系 "中海杯"中国居住室内设计大赛组委会
2. 邮编:710065
3. 联系人:贺霞、陈艳婷、薛蓉
4. 联系电话:029-88214584 029-88218619
5. 大赛网址:http://www.xafa.edu.cn
http://www.sxzsw.net
注:大赛报名表格及相关信息在以上网址查阅下载
所有参赛者免交报名费。
七、 权利归属:
1. 大赛组委会具有宣传、出版、公开展览所有参赛作品之一切权利,在印制海报或相关刊物发表时,不另支付稿费及版税。
2. 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3. 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八、 注意事项:
1. 参赛者须详阅参赛办法等相关规范,若作品与任一规定不符,则不列入评选范围。
2. 集体创作的作品必须标明主持及参与设计人员名单。
3. 参赛作品如有侵害他人之著作权,经查证属实者,即撤消其参赛资格,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对已获奖者,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得奖资格,并追回所有奖项、奖金。取消后的奖项不予追补。
4.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将及时修改并公布于活动网站。
5. 主办单位拥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九、 评委构成:
郭线庐(中国美术家协会设计艺委会副主任、西安美术学院教授、副院长)、韩登新(陕西省室内装饰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吴昊(中国美术家协会环境艺术委员会委员、西安美术学院建筑环境艺术系教授、主任、全国百名优秀室内设计师)、洪涛(《新居室》杂志社总编)、魏浙(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中海发展(西安)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等全国资深专家。
十、 截稿日期:
2005年5月2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