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实施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西安美术学院弘美书院。
一、弘美书院的宗旨
书院以强化学生人文素质教育,传承和发展中国古代书院和西方“博雅教育”的精神,探索拓展学生人文素质和道德情操教育的全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宗旨,书院与学院各教学单位互为补充,学科为本与学生为本并重,将学院的专业培养与书院的素质教育紧密地有机结合。
书院以学生为中心,通过人文素养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夯实大学生专业学习的文化内涵与文化功底,稳步推进大学生学业规划、诚信教育、综合素质拓展、实验训练、创新创业项目训练、心理健康教育等一系列育人计划,帮助学生进行学业进程和人生发展规划,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发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育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素质,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
二、弘美书院的运行机制
(一)领导机构
设立西安美术学院书院建设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书院建设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书院建设工作理论及实际问题;协调书院和各教学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快书院建设进程;审定书院工作章程和中长期建设规划,健全规章制度,全面指导书院工作。
建设指导委员会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务处处长、学工部(处)部长、研工部(处)部长及各教学单位书记、主任任组员。
(二)组织机构
书院特聘著名文化学者肖云儒教授担任院长,聘请党委书记朱恪孝担任名誉院长,学工部(处)长李四军担任副院长,陈亚琴担任教学督导。聘请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及社会名流组成专家导师团队,每届聘期为4年。
书院下设办公室,挂靠学工部,由学工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三)经费来源
经费主要来源于学院筹措与社会资助。
三、弘美书院的教学管理
书院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课程、讲座、活动、社会实践与实验训练相结合,鼓励学生自学,注重启发诱导、实践性和创新性培养,以学生第二课堂为主,上课时间与学生的专业学习时间错开,同类课程可以修学分,通过学生自选形式计算学分。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并可冲抵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 学分,学生可免修相同学分的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
书院的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平台、素质拓展平台、实践教育平台三部分组成。
中共西安美术学院委员会 西安美术学院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