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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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美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组织机构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各职能处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我院现已全面启动迎评工作。各相关单位除配合学院数据收集和自评报告撰写工作外,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成如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对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发展的重要性,对于进一步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重要性。

2.加强学习。充分认识本轮审核评估的新要求,对照审核评估建设任务分解表明确主体责任,责任到人。

3.扎实建设。认真按照教育部评估指标体系的内涵要求,对照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和学院自评等方面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自评自建。

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紧抓发展机遇

审核评估的结果将对学院产生重大影响,关系到学院发展的全局。因此,全院师生要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积极投身到评估工作之中,推动我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2.认真学习,把握评估内涵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是对学院近年来办学、教学工作的全面总结,也是教育部对我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检验,全院要认真开展调研、研讨、专家辅导等工作,学习审核评估文件和材料,准确理解内涵,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工作。

3.突出关键,找准切入点

审核评估要覆盖学院各个方面工作,我们要全面梳理人才培养与教学运行工作,重点突出影响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找准切入点,强化教学建设与运行管理,总结学院深化教学改革的措施及成效,提高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

4.加强协作,落实学院和部门责任

审核评估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要按照学院统一部署,立足大局,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相关单位党政负责人是审核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的行动,做好评估工作。各学院、各单位要制定计划,动员师生,积极投身评估工作。广大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承担起各自应尽的责任。全院形成目标明确、任务落实、人尽其责、奖惩分明的良好工作氛围。

5.精心组织,按时完成评估审核工作

相关单位迎评专班负责人要做好整体组织工作,任务分配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开展档案建设(纸质材料、电子材料)、查漏补缺专项建设、支撑材料目录建设等相关工作,并要组织相关会议讨论、提炼、撰写相应部分的文字报告。

三、成立迎评工作专班,系统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各单位于2022年7月1日前确定迎评工作专班负责人和联络人,各专班根据《西安美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大事件表暨工作安排表》制定《工作计划表》、《西安美术学院相关单位迎评工作组名单》(附件四),报送相关文件纸质版、电子版至评建中心(邮箱:xmpjzx@163.com 电话:18189285233)。

四、全面开展教学档案材料建设工作

学院将于2022年9月上旬组织专家对各相关单位档案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五、严格按照学院评建中心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各单位根据评建中心下发的材料任务,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于2022年7月11日前将本单位相关材料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送至评建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六、联系方式

1.咨询及说明

西安美术学院评建中心

联系人:王贺

联系电话:18189285233

地址:教务处二楼会议室

2.材料提交

西安美术学院评建中心

联系人:王贺

联系电话:18189285233 邮箱:xmpjzx@143.com

地址:教务处二楼会议室

评建中心

2022年6月29日

附件:1.《西安美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大事件表暨工作安排表》

2.《西安美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任务分解表》

3.《西安美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组织机构》

4.《西安美术学院相关单位迎评工作组名单》

5.《西安美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材料递交时间、地点说明》

6.《西安美术学院评建中心办公室评估期间工作要求》

7.《西安美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材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