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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安美术学院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含心理教师)、教学科研管理人员以及教辅人员面试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8 08:15 作者:王忠坤 来源:人事处

根据我院2021年招聘工作安排,现将有关面试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

1.辅导员

李亚琦、毛晨斐、郝岩松、崔兴中、郭江龙、刘伟伦

高欣、杨哲、徐长乐、李航航、赵潇、郭世杰 、冯鑫

2.心理教师

张宇聪、郭婷婷、张瑾

3. 教学科研管理人员

王泽文、缪沁芸、宁嘉乐、杜晨璐、叶华欣、刘浠媛

李昂(1994)、胡宇琦、张傲、刘晓薇、王亚倩、睢桥

尹晓芳、贺雅洁、胡立山、杨奕

4. 教辅人员

马雪纯、杨婧楠、魏荣芳

二、面试工作安排

1.时间

7月30日14:30

2.地点

面试地点:四楼会议室

等候地点:二楼圆厅会议室

3.面试内容

面试考核分为:个人陈述、提问答辩。

个人陈述:对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及应聘岗位工作设想进行陈述。

提问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

三、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聘人员须近期未到访中高风险地区,准备好所属地健康码及西安市健康码,于考核当天13:00到达学院东大门。

2.应聘人员须准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院校毕业需取得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公开发表论文原件;个人相关作品集;应聘登记表等材料。

3.请应聘人员遵守我院的防疫要求、考场纪律,听从我院工作人员的安排,一经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

4.应聘人员在考核正式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考试结束后请原路离校,不得在校园逗留。

西安美术学院

2021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邢书磊 / 编发:邢书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