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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100号 西安美术学院 / 邮编:710065 / 电话:029-88216989

通知公告

西安美术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创作能力和学术水平考核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2 10:45

根据我院《2018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我院严格按照招聘规范程序进行了报名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初审和教学能力考核,现将通过考核人员名单公布如下,并定于6月26日、27日开展科研、创作能力和学术水平考核。

一、考核人员名单:

设计系(3人):张晓悉、雷思梦、刘一珂

建筑环艺系(3人):冯 琳、刘明佳、高 凡

影视动画系(4人):刘 晴、李 括、沈孝怡、孙瑞遥

实验艺术系(3人):陈力牧、杨 艳、郭鹏欢

特殊教育学院(3人):郝一墨、葛鹏涛、张 宸

体育部(3人):张 龙、王亚明、卢晓春

史论系(3人):陈 磊、于若溪、卢攀攀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1、科研、创作考核不分组,考核时间定于6月26日(周二)上午8时30分签到,9时开始布展,下午15时开始打分。考核地点在西安美术学院美术馆B馆2层。

2、学术水平考核分组进行,时间定于6月27日(周三)上午8时签到,8时30分开始。考核地点在1号楼二楼会议室。

三、考核内容:

1、科研、创作能力考核:

科研、创作能力考核以展览形式进行,凡进入科研、创作展览考核的应聘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A、学习资质类

包括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出国留学访学证明材料,外语水平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可证明本人学历经历相关资质证书。

B、科研创作类

1、数量:

绘画类(尺寸自定):创作作品2件,习作2件

设计类(尺寸自定):4件

2、作品要求:

(1)作品画种与题材(设计内容)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一致。例如:应聘设计专业的教师,提交作品必须为设计方面的作品;应聘服装设计教师,则提交设计的服装。

(2)造型类注明创作时间及画种。设计类请注明创作项目时间、地点及委托单位、承建单位等文字内容。

C、科研成果类

1、数量:最多不超过3项。

2、展览要求:

(1)代表性成果包括作品参展、获奖、科研项目结题、论文发表、著作出版等。

(2)作品参展或获奖,提供参展证书、获奖证书原件;项目结题,提交项目结题书原件;论文发表提交发表期刊原件;著作出版提交著作原件。

2、学术水平考核

学术水平考核由专家组成评委,对面试者学术水平、语言组织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环节由个人陈述、抽题回答、提问作答、评议打分环节组成。

附:人事处联系电话:029-88395330

 

 

西安美术学院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