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开展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工作优秀创新案例及人才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2017】21号)精神,要求我院向高教工委推荐两名人才工作先进个人。经广泛征求意见,院党委会议研究,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郭线庐 杨孝龙
对以上公示个人如有意见,请于3月10日下午六时前向党委组织部反映,或将书面意见投入一号教学楼一层组织部意见箱内(保卫处对面,电梯口旁边),电子邮件发组织部电子邮箱。
党委组织部电话:88243565
党委组织部电子信箱:xamyzzb@126.com
党委组织部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