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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责任人(院长)防火安全职责
2005-06-21 00:00  
西安美术学院
防火安全责任人(院长)防火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防火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的防火安全情况。


二、将防火工作与教学、科研、生活、管理等项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防火工作计划。


三、为学校的防火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保逐级防火安全责任,批准实施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工作程序以及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防火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和二级责任单位义务消防小组。


七、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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