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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卫队工作职责
2005-06-21 00:00 sa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打结合"的方针,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治安案件和开展禁毒工作,处理一般违法行为,调解治安纠纷。
二、开展防盗安全检查、教育,负责全校技术防范,检查、维护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防范,保障安全;
四、在师生员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负责校内治安重点人口的管理教育工作,对监外执行的犯罪人员实施帮教措施。
六、负责校内暂住人员、"三工"人员、经商从业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办理校园出入证件;
七、对校园道路、车辆停放、标志的管理及校园交通秩序管理,查处校园一般交通事故。
八、负责校园内昼夜巡逻,盘查可疑人员。做好校内重要人物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值勤工作。
九、检查出入校门人员的证件,控制机动车辆入校,查验出校物品。
十、负责校卫队日常管理和招聘工作。履行院义务消防队职责。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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