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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是全院安全、保卫工作的主管行政职能部门,下设综合办公室、校卫队等两个工作机构,编制7人 。 保卫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法制与安全教育,预防犯罪,协助侦破案件,消防管理,人武人防、户政管理等;开展师生员工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协同上级公安部门做好重大、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起草、修订学校治安保卫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文件;及时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校内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依规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检查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对全院各单位报请学校审批的报告、请示中涉及的安全问题提出审核意见。 承担学院稳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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